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、送审、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
通知
根据《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校字〔2017〕107号)、《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和盲审实施办法》(校字〔2020〕72号)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,现将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、送审、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
(一)通过预答辩、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填写《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》(附件1),经导师签字确认后,连同学位论文电子版一并交所在学院。
(二)学院对论文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去除引用作者本人的来源文献。
1.整体复制比≤20%,为检测合格,可以安排送审。
2.20%<整体复制比≤30%,研究生可修改论文,并在1周内申请重新检测1次,检测结果合格的,安排送审;重新检测复制比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,研究生延期毕业。
3.整体复制比>30%的学位论文视为不合格,论文不予安排送审,研究生延期毕业。
(三)3月31日前,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完成全部通过预答辩、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,包括一次检测“20%<整体复制比≤30%”重新检测的论文。
(四)各学院汇总《学位论文检测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2),与送审论文相关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培养科。
二、论文送审
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实行校外盲审全覆盖,采用网络平台评审的方式盲审。为确保论文送审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以下工作:
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合格的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盲审申请,填写《安徽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表》(附件3),经导师、培养学院审核,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“论文盲审”-“盲审申请表提交”中上传最终签字盖章的申请表,方可安排送审。
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完成送审论文的审核及收集工作,审核内容包括:
1.论文字数和格式是否符合《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》、《安徽建筑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示例》、《安徽建筑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示例